电子技术与智能控制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 根据教学系下达的实验教学任务做好实验教学一切准备工作,包括仪器设备的配套、调试、检修、耗材的准备及各种实验技术条件的保证等,保证实验课的数量和质量。
第二条 协助任课教师安排实验课进度表、日程表、学生分组的名单,确保实验教学有序进行,完成实验室工作日志的记录处理,及时收集实验教学的其他有关信息,如教改情况,技术进展资料,典型实验报告,学生成绩考核等,及时收入教学工作档案中。
第三条 参加实验教学的各门课程,准备实验及实验编排等工作。掌握和熟悉所在实验室实验教学的基本内容,教学要求,实验的基本过程及关键操作要领。对涉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关键事项一定要十分明确并能及时正确处理。
第四条 在学生实验进行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并作必要的巡视检查,及时解决仪器设备,器材出现的问题及技术故障,协助教师解答学生在实验操作中出现的问题、检查收集整理分发预习报告,实验报告和协助考试考核等工作。
第五条 与实验课教师密切合作,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实验内容更新、补充实验技术革新改造、科学研究,生产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等工作,完成相关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条 完成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维修、计量鉴定及技术档案的建立,健全和管理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
第七条 协助实验室主任和有关教师按需要编制所在实验室各类仪器设备,器材的年度购置计划,计划应该做到名称、型号、规格正确,技术要求准确具体,数量合适、价格实际。设备到货后应及时按技术指标完成验收安装工作,应办理好仪器设备管理的有关手续,按要求完整准确的填写仪器设备有关信息和数据,做到物、帐、卡全部相符无误,及时准确填报实验室有关信息数据的统计报表。
第八条 管理和检查实验室水、电、气及安全消防设施,注意保守实验室仪器设备财产机密,保持实验室的文明、整洁、安全。创造良好的实验教学及科研工作环境。
第九条 协助实验室主任制定和完成实验室建设,改造方面的工程技术方案、设计、绘图,督促施工及检查。
第十条 严格贯彻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
第十一条 经常注意学习,进修,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实验技术素养和动手能力,增强责任心和事业心,热爱本职工作,适应实验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
第十二条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提高工作责任心,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离岗、串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