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技术与智能控制实验教学中心教学验室安全责任书
教学实验室名称: 教学实验室地址:
为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天水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结合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的工作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实验室安全防范责任制。教学实验室的日常管理人全面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是本室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事故的直接安全责任人。进入实验室进行教学工作的教师在工作期间是该实验室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二、直接安全责任人应当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防范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接受上级的安全工作指导、督查,认真落实相关整改意见和措施。
三、按照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实验室规章制度和本人的岗位职责,逐项落实安全防范规定要求,经常查找并排除潜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发现并制止不安全活动或行为;对任何潜在隐患和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事项必须立即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应当采取临时措施并向上级报告;每月底及时填写并上报《实验室安全自检表》。
四、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实验室秩序,不私自转让、出租、出借学校财物,防止学生将实验仪器及用品带出实验室。不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不准超负荷用电,未经用电管理部门允许,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接、乱拉电线和随意在线路上增加用电设备;电源、电闸下禁止摆放易燃物品,防止电源打火引起火灾,出现问题要及时关掉电源。下班离开实验室之前必须关闭水、电、气开关。
五、要遵循“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各实验室钥匙原则上由该实验室直接安全责任人统一管理,教师、学生确因教学、科研需要单独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必须承担安全管理职责。教师或学生需要在夜间、周末、节假日、假期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须经学院实验室主管领导、实验室直接安全责任人同意并完成安全责任委托手续后方可进行,否则各实验室可拒绝提供实验场地和条件。
六、实验室直接安全责任人要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应变能力,积极参加有关方面织的安全培训和实战演练,熟知《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内容;实验室发生突发、意外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组织人员抢救,把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并及时按照规定上报学校安全主管部门。
七、节假日前,实验室直接安全责任人需对实验室进行全面的安全卫生检查,关好水电、门窗,妥善放置各种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和实验用品。假期期间继续使用的实验室做好相关事项的安排、部署和交接,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此期间因实验人员责任缺失、疏忽大意、防范不力造成事故、损失的,实验室直接安全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关责任。
八、因违规、违章或工作失职,导致发生实验室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实验室资源损失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追责,严肃处理。
九、责任书一式两份,实验室直接责任人、电信学院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责任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电信学院负责人(签名):
教学实验室安全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